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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赤水市水务局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 2024-02-15 16:25 字体:[]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赤水市水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赤水市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资产情况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明细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赤水市水务局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七、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赤水市水务局概况

赤水市水务局是根据《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水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遵党办字〔2014〕69号)和《中共赤水市委赤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赤党发〔2014〕8号)所设立,2019年机构改革根据赤委办字[2019]7号文件进行了编制及职能职责调整,赤水市水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一、内设机构7个:

1、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2、财务股

3、计划建设与监督股

4、水资源水保股(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5、管理与防御股

6、河长制工作股

7、供排水股

二、人员编制

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2023年末实有11名(含1名机关工勤)。

主要职能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拟订水利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库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点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乡镇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小(一)型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

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人民政府以及遵义市直有关部门规定权限协助开展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承办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事务。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指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建设、改造、维护及管理工作;指导中水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组织实施黑臭水体整治等相关工作。协助和配合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流水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跨乡镇区域、跨流域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中小型水利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水利工程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

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组织指导水利行业管理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和管理权限内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协调跨县域水事纠纷,协助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配合做好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

(十二)协调构建河长组织体系,明确河长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河长制”相关制度。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十三)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下属事业单位

赤水市水务局下属11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92名,其中局机关3个事业单位编制42名、8个片区水务站事业编制50名;目前在编人数79人,其中局机关事业单位36人,片区水务站事业单位43人,具体分别为:

1、赤水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编制25名,在编21人。

职能职责:宗旨:为全市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小型灌排设施、节水灌溉、水能资源开发、病险水库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建设及运行提供技术服务;承担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的技术服务;负责  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及治理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项目建设、规划实施管理服务工作;为开展水土保持宣传、人员培训、技术推广、开发利用研究等提供服务。

2、赤水市供排水管理服务中心,编制10名,在编9人。

职能职责:宗旨:为全市供排水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业务范围:负责城镇及村庄供水、农村饮水安全,城镇污水  处理、再生水回用、雨污分流的行业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维护、管理的技术支持;为组织、监督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污染综  合整治建设提供相关技术和服务。

3、赤水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编制7名,在编6人。

职能职责:宗旨:为全市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收集整理、统计、分析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相关数据;负责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负责全市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参与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验收工作;承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业务的培训工作;负责编写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提供相关社会服务。

4、赤水市长沙片区水务站,编制5名,在编4人。

赤水市长期片区水务站,编制4名,在编4人。

赤水市官渡片区水务站,编制9名,在编7人。

赤水市元厚片区水务站,编制4名,在编3人。

赤水市旺隆片区水务站,编制7名,在编5人。

赤水市复兴片区水务站,编制7名,在编7人。

赤水市大同片区水务站,编制8名,在编8人。

赤水市市中片区水务站,编制6名,在编5人。

片区水务站职能职责:行使管理辖区范围内一切涉水事务。主要是宣传、贯彻、执行水利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辖区内(流域、片区)的水资源调配、水事纠纷处理、防汛抗旱、水利规划、工程建设管理和水利科技推广等工作;承担小型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等技术指导;指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与运行;指导村级水利服务员开展好水利服务工作。

退休人员情况

2023年末水务局机关行政单位退休人员21人,事业单位33人(其中赤水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服务中心15人,赤水市供排水管理服务中心2人,赤水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1人,片区水务站15人)。

第二部分 赤水市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赤水市水务局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赤水市水务局2024年初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3705.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05.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705.81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413.89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9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00万元。

赤水市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额与2023年相比,增加466.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预算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费500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赤水市水务局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705.81万元,较上年增加466.62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增加预算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05.81万元,占2024年部门收入的100%,较上年增加466.62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增加预算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费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赤水市水务局2024年支出预算总额为3705.81万元,较上年增加466.62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增加预算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0.81万元,占2024年部门支出的35.64%;项目支出2385万元,占2023年部门支出的64.36%。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及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具体为行政运行支出1028.89万元,占总支出的77.9%;事业运行支出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0.23万元,占总支出的12.66%;住房公积金支出105.95万元,占总支出的10.3%。项目经费为单位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产生的专项经费支出,具体为城镇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万元,占总支出的83.85%;农村安全饮水水质检测经费支出85万元,占总支出的3.57%;严加河一期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占总支出的12.58%。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赤水市水务局2024年财政拨款总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3705.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05.81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上年结转0万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05.81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413.89万元,占总支出的38.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23万元,占总支出的4.1%;卫生健康支出55.75万元,占总支出的3.51%;住房保障支出105.95万元,占总支出的2.86%;节能环保支出2000万元,占总支出的51.38%。

赤水市水务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2023年相比,增加466.62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增加预算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费5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赤水市水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3705.81万元,较上年增加466.62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增加预算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0.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35.64%;项目支出23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64.36%。基本支出1320.81万元,占2024年部门支出的35.64%;项目支出2385万元,占2023年部门支出的64.36%。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及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具体为行政运行支出1028.89万元,占总支出的77.9%;事业运行支出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0.23万元,占总支出的12.66%;住房公积金支出105.95万元,占总支出的10.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赤水市水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320.81万元,较上年减少58.38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其中:人员经费1215.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2.06%;公用经费104.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7.94%。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87.86万元,占人员经费的99.5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8万元,占人员经费的0.48%。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4.83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赤水市水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55 万元,较2023年预算数减少2.85万元、下降13.31%。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1.3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赤水市水务局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0.0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赤水市水务局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赤水市水务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赤水市水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4.83万元,较上年减少5.47万元,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初,赤水市水务局国有资产原值合计108171.09万元,较上年减少30549.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900.73万元,固定资产669.47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12169.43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72848.22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赤水市水务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共安排0万元;工程类预算共安排 0万元;服务类预算共安排0万元%。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赤水市水务局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赤水市水务局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385万元,均为项目支出预算。(详见附件)

六、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赤水市水务局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为2385万元,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产生的专项经费支出。其中:占比较大的主要是城镇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费项目2000万元,严家河一期运行维护费项目30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96.44%。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赤水市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2.赤水市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15张).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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