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赤水市文化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docx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赤水市文化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赤水市文化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资产情况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明细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赤水市文化旅游局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七、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赤水市文化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管理措施。
(二)统筹规划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业和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融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三)指导文化、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和指导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市场活动。
(四)管理文化和旅游重大活动,指导文化和旅游重要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指导、管理文艺事业发展,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六)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和考古工作,推进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统筹推进生态旅游和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规划;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负责全市旅游项目库的建设、管理和招商引资项目推介工作;负责全市导游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管理旅游宣传和对外交流活动。
(八)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开展地方区域性合作交流活动。
(九)拟订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广播电视重大公益工程;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负责广播电视业务统计工作;协助查处广播电视违法行为。
(十)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一)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7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建办、产业股、文化文物股、广电股、市场宣传股、市场法规股;单位领导设置: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7名。年末共有2个非独立核算副科级二级单位,即赤水市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和赤水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另外,局属正股级独立核算二级单位3个,分别为赤水市文化馆、赤水市图书馆及赤水市文物保护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2023年末总编制39人,其中:赤水市文化旅游局本级17人(行政编制13人、机关工勤4人),赤水市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14人(均为事业编制),赤水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8人(均为事业编制)。年末实有人数35人,其中:赤水市文化旅游局本级14人,赤水市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13人,赤水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8人,退休人员36人。退休人员转入社保局进行管理。
第二部分 赤水市文化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赤水市文化旅游局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赤水市文化旅游局2024年初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55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5.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55.88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1.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6.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39万元 。
赤水市文化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额与2023年相比,减少217.91 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应急广播和旅游发展基金项目支出减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赤水市文化旅游局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为555.88万元,较上年减少217.91万元,主要原因:预算安排应急广播和旅游发展基金项目支出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5.88万元,占2024年部门收入的100%,较上年减少217.91万元,主要原因:预算安排应急广播和旅游发展基金项目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2024年部门收入的0 %,较上年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2024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无变化;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2024年部门收入的 0%,较上年无变化;事业收入0万元,占2024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无变化;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2024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无变化;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2024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2024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0万元,占2024年部门收入的0 %,较上年无变化;上年结转0万元,占2024年部门收入的 0%,较上年无变化。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赤水市文化旅游局2024年支出预算总额为555.88万元,较上年减少217.91万元(主要原因:预算安排应急广播和旅游发展基金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43.88万元,占2024年部门支出的97.84%;项目支出12万元,占2024年部门支出的2.16%。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及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具体为行政运行支出429.86万元,占总支出的77.33%;事业运行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28万元,占总支出的8.14%;住房公积金支出42.39万元,占总支出的7.6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6.35万元,占总支出的4.74%。项目经费为单位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产生的专项经费支出,具体为电影(乡镇老放映人员生活补助)12万元,占总支出的2.16%。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赤水市文化旅游局2024年财政拨款总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555.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5.8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 100 %;上年结转0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0%。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88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1.8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9.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14%;卫生健康支出26.3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74%;住房保障支出42.3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63%。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
赤水市文化旅游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2023年相比,减少217.91万元,主要原因:预算安排应急广播和旅游发展基金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赤水市文化旅游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555.88万元,较上年减少217.91万元,主要原因:预算安排应急广播和旅游发展基金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43.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97.84%;项目支出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2.16%。基本支出中行政运行支出为429.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2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2.39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35万元,占总支出的4.74%。项目支出中电影(乡镇老放映人员生活补助)12万元,占总支出的2.1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赤水市文化旅游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543.88万元,较上年增加12.0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49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1.36%;公用经费46.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8.64%。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0.73万元,占人员经费的98.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7万元,占人员经费的1.24 %。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6.98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赤水市文化旅游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8万元,较2023年预算数减少1.2万元、下降9.23%。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3.2万元,比上年增加0.2万元,增长6.67%;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万元,比上年减少1.4万元,下降14%。赤水市文化旅游局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2.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赤水市文化旅游局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赤水市文化旅游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赤水市文化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6.98万元,较上年减少23.53万元,主要原因:办公费、邮电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预算安排支出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初,赤水市文化旅游局国有资产原值合计3912.02万元,较上年增加2834.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8.63万元,固定资产755.22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其他公共基础设施)2708.18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赤水市文化旅游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共安排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工程类预算共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服务类预算共安排 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赤水市文化旅游局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赤水市文化旅游局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2万元,均为项目支出预算。(详见附件)
六、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赤水市文化旅游局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为12万元,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产生的专项经费支出。其中:占比较大的主要是0项目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0%。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赤水市文化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02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