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文化馆关于赤水市第二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公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切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进一步扩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数量,建立健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机制。经传承人所在乡镇府(街道办)推荐,市文化馆材料审查、考察评审,市文体旅游局会议讨论等程序,拟认定杨洪贵等25人为赤水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日期从9月30日起至10月14日止。在此期间,如对拟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我们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反映人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22860000
电子邮箱:454379644@qq.com
2021年9月30日
附件:赤水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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