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重庆力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才元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公布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2022年3月15日,我局向重庆力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才元下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赤人社监列决字〔2022〕01号),决定将重庆力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才元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列入期限为2022年3月15日至2025 年3月14日。
特此公布
附件: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22年一季度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xls
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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