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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交通运输局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二支队四大队关于流动治超停车场及卸货场的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8-02 17:38:27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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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保护公路桥梁交通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流动检测点远离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应当就近引导至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并公布的执法站所、停车场、卸载场等具有停放车辆及卸载条件的地点或者场所进行处理”,结合我市治超工作的实际需要,现将我市用于流动治超消除超限车辆违法状态的流动治超停车场及卸载场公示如下:

序号

地点

1

赤水市长期镇康桥社区溪水渔湾道班(S208K89+100)

2

赤水市金华街道办事处黄泥磅村(G4215蓉遵高速赤水收费站旁)



监督电话:0851-22861649

          0851-22022000

赤水市交通运输局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二支队四大队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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