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赤水市7处视频监控执法取证设备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创建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105号令)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结合赤水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决定从2024年2月3日0时起,对辖区7处路口启用交通技术相关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特向社会进行公示,后续启用违停抓拍将及时进行公示,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互相转告。启用点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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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民北路—体育馆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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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民街—汉斯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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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正街—南正街延安路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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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学苑街—学苑街市中一小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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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红河路—红军大道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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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红军大道—新中医院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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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府路—政府路口 |
以上路段的“视频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2月3日0时起投入使用,对车辆违法停车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依法实施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构建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通行环境。
特此通告
赤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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