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强化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同时检验全市人防音响警报设备设施性能,提高人民群众识别人防音响警报信号能力。根据《贵州省人民防空警报实施建设管理规定》《遵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25年9月18日在我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范围:赤水市已安装人民防空警报器的区域。
二、警报信号与起止时间:
10:00—10:03发放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10:06—10:09发放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10:12—10:15发放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3分钟);
试鸣期间三种警报信号鸣响间隔时间为3分钟。
三、开展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是和平时期人民防空的重要工作,请广大市民听到警报鸣响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
四、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由赤水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