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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日期:2024-04-10 10:15:00 文章字号:小 中 大
信息分类 | 财政预算 | 发文日期 | 2024-04-10 10:15:00 | 公开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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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赤水市官渡镇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信息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赤水市官渡镇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赤水市官渡镇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资产情况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明细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赤水市官渡镇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七、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赤水市官渡镇概况
1.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共10个,包括行政单位1个官渡镇人民政府;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赤水市官渡镇财政所、赤水市官渡镇消防工作站、赤水市官渡镇林业站、赤水市官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赤水市官渡镇科教宣传中心、赤水市官渡镇政务服务中心、赤水市官渡镇人力资源与保障中心、赤水市官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赤水市官渡镇综治中心。
2.部门主要职能
(一)赤水市官渡镇人民政府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四是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二)赤水市官渡镇财政所
为人民政府履行职能提供经费保障。承担本级财政收支预决算、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培植财源;监督管理辖区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各种专项资金、村级组织的财政补助资金;各种惠农补贴、社会性补助的审核和发放工作;管理国有资产、组织非税收入;管理镇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实行统一支付。
(三)赤水市官渡镇农业服务中心
承担农业技术推广、畜牧兽医(水产)、扶贫开发、农机推广、乡镇企业管理、农用物资、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四)赤水市官渡镇科教宣传与文化服务中心
承担文化宣传、远程教育、信息收集与传递、图书阅览、思想政治教育、科普工作等服务性工作,授权管理辖区内文化体育市场、指导村居文体广播电视室业务、对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与保护、发展民间体育竞技项目。
(五)赤水市官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承担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劳动关系处理、社会保险、优抚安置、合作医疗、社会救助等服务性工作。
(六)赤水市官渡镇林业站
承担集体林业生态建设,集体林区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森林资源保护,集体林区护林员管理,林业科学技术推广,镇集体林场建设管理与指导。
(七)赤水市官渡镇消防工作站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含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职业安全卫生等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并将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参与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安监局授权实施适用简易程序生产安全案件的行政处罚。承担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赤水市官渡镇政务中心
集中办理本级政府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征收以及其他服务项目的综合性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对各部门服务事项集中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
(九)赤水市官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为辖区内退役军人提供服务保障、为退役军人做好政策宣传、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等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帮扶解困等服务。组织开展对退役军人走访活动,及时掌握情况变化和困难需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春节、建军节等重要节日,采取送慰问信、慰问品等形式,对重点优抚对象和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进行慰问,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赤水市官渡镇综治中心
负责辖区内综合网格服务的指挥调度、组织协调、联动处置、跟踪反馈;负责网络员、联户长队伍的管理调度;负责辖区内各类治安隐患、矛盾纠纷排查及问题的分析研判、受理转办、投诉举报,以及12345 热线反映问题、网格员巡逻反馈问题、雪亮工程发现问题等收集整理、分类分项、交办督办、台账记录等具体事务;协助平安建设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开展监督检查、绩效评估等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3.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数 |
在编人数 |
|||||
合计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合计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退休人员 |
84 |
28 |
56 |
73 |
26 |
47 |
30 |
第二部分赤水市官渡镇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该部分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赤水市官渡镇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15张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赤水市官渡镇2024年初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13036330.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36330.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0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9.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4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万元,农林水支出59.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80万元。
赤水市官渡镇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额与2023年相比,增加25.8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增多致人员经费增多。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赤水市官渡镇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303.63万元,较上年增加25.89万元,主要原因新招录人员增多致人员经费增多。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3.63万元,占2024年部门收入的100%,较上年增加25.89万元,主要原因新招录人员增多致人员经费增多;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2024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2024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持平;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2024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万元,占2024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持平;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2024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持平;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2024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2024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持平;其他收入0万元,占2024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持平;上年结转0万元,占2024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持平。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赤水市官渡镇2024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303.63万元,较上年增加25.89万元,主要原因新招录人员增多致人员经费增多。其中:基本支出1303.63万元,占2024年部门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2024年部门支出的0%。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及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具体为行政运行支出899.54万元,占总支出的69.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87万元,占总支出的15.02%;卫生健康支出40.44万元,占总支出的3.10%;城乡社区支出30万元,占总支出的2.30%;农林水支出59.98万元,占总支出的4.60%;住房保障支出77.80万元,占总支出的5.97%。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赤水市官渡镇2024年财政拨款总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303.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03.6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上年结转0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0%。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9.5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9.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8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5.02%;卫生健康支出40.4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10%;城乡社区支出3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30%;农林水支出59.9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60%;住房保障支出77.8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97%。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赤水市官渡镇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2023年相比,增加25.89万元,主要原因新招录人员增多致人员经费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赤水市官渡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1303.63元,较上年增加25.89万元,主要原因新招录人员增多致人员经费增多。其中:基本支出1303.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0 %。基本支出中行政运行支出899.54万元,占总支出的69.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87万元,占总支出的15.02%;卫生健康支出40.44万元,占总支出的3.10%;城乡社区支出30万元,占总支出的2.30%;农林水支出59.98万元,占总支出的4.60%;住房保障支出77.80万元,占总支出的5.9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赤水市官渡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303.63元,较上年增加25.89万元,主要原因新招录人员增多致人员经费增多。其中:人员经费997.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76.52%;公用经费306.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23.48%。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8.80万元,占人员经费的88.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8.72万元,占人员经费的11.90%。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6.11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赤水市官渡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2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减少16.8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减少7万元,下降58%;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万元,比上年减少9.8万元,下降54%。赤水市官渡镇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赤水市官渡镇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赤水市官渡镇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赤水市官渡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46.13万元,较上年增加36.61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新招录人员增多致办公经费增多。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其中:办公经费799750.00元、水费2000.00元,电费150000.00元、邮电费100000.00元、差旅费200000.00元、其他交通费208400.00元、会议费10000.00元、培训费10000.00元、劳务费250512.00元,委托业务费40000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000.00元,维修(护)费6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0元,工会经费98654.64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初,赤水市官渡镇国有资产原值合计502.83万元,单位共有办公用房面积4988平方米;车辆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镇内卫生清洁用车3辆。
三、政府采购情况
赤水市官渡镇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赤水市官渡镇2024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赤水市官渡镇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六、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赤水市官渡镇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为0万元。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赤水市官渡镇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附注:各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后务必登录公开专栏复核,确保公开内容可正常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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