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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赤水市司法局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信息

来源: 发布日期: 2025-02-11 10:17:59 文章字号:

信息分类 财政预算 发文日期 2025-02-11 10:17:59 公开日期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第一部分 赤水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赤水市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收入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收入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收入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十一、资产情况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明细表

十四、部门整体收入绩效目标表

十五、项目收入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赤水市司法局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收入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收入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项目收入安排情况

七、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赤水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承担研究全面依法治国、省委依法治省、遵义市委依法治市和赤水市委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依法治省、遵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和赤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责任。

3.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

4.承办或协助有关部门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解释、制定后评估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6.负责市委、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7.负责市委、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8.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

9.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10.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11.负责市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2.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干部管理工作。

13.指导、监督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工作。

14.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5.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单位属于政法系统行政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市司法局机关政法专项编制为45名。其中:局机关政法专项编制1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政工室主任1名(副科级);股级职数9名。17个乡(镇)(街道)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27名,分别设所长1名,共17名(正股级);工勤编制2名。实有人数45名,在职45名。

第二部分 赤水市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赤水市司法局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部门收支总表。(见附件)

2.关于司法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赤水市司法局总收入9141824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41824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支出914182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454.6元,公共安全支出7621360.4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9705.6元,医疗卫生与保障支出274329.08元,住房保障支出543974.28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1.部门收入总表。

2.关于司法局2025年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赤水市司法局总收入914182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122454.6元,公共安全收入7621360.4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579705.6元,医疗卫生与保障收入274329.08元,住房保障收入543974.28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1.部门收支总表。

2.关于赤水市司法局2025年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赤水市司法局总支出914182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454.6元,公共安全支出7621360.4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9705.6元,医疗卫生与保障支出274329.08元,住房保障支出543974.28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关于赤水市司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赤水市司法局总收入9141824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41824元;公共预算拨款总支出914182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454.6元,公共安全支出7621360.4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9705.6元,医疗卫生与保障支出274329.08元,住房保障支出543974.28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2.关于赤水市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赤水市司法局总支出9141824元,其中基本支出8941824元,占总支出的97.82%,项目支出200000元,占总收入的2.1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收入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收入表。

2.关于赤水市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收入情况说明。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175648.32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6211795.48元,社会保障缴费841678.56元,住房公积金543974.28元,其他工资福利收入578200元。

(2)公用收入总额766175.68元,其中办公费210190元、印刷费60000元,水费10000元,电费70000元,差旅费30000元,租赁费6000元,工会经费74335.68元,培训费5000元,公务接待费2850元,劳务费107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收入80000元,脱贫攻坚驻村工作人员经费30000元。

(3)项目收入总额200000元。其中:人民调解卷宗补贴经费150000元,普法宣传经费50000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收入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收入表;

2.关于赤水市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收入情况说明。

赤水市司法局2025年“三公” 经费预算82850元与2024年103000元相比,经费共计减少了20150元,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以及公务用车费用减少,按照财政局安排公车经费为40000元每辆,公务车运行维护共80000元,占公用经费的97%。2025年的接待费预算2850元,与2024年3000元比减少了150元,今年的接待费有所减少,占公用经费的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2.关于赤水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赤水市司法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情况;

2.关于赤水市司法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赤水市司法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今年的预算收支安排为9141824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175648.32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6211795.48元,社会保障缴费841678.56元,住房公积金543974.28元,其他工资福利收入578200元。

(2)公用收入总额766175.68元,其中办公费210190元、印刷费60000元,水费10000元,电费70000元,差旅费30000元,租赁费6000元,工会经费74335.68元,培训费5000元,公务接待费2850元,劳务费107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收入80000元,脱贫攻坚驻村工作人员经费30000元。

(3)项目收入总额200000元。其中:人民调解卷宗补贴经费150000元,普法宣传经费5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有流动资产241024.37元,这笔钱为本单位银行存款余额,固定资产卡片共计573张,总价值5205523.42元,其中房屋类价值910000元,汽车两辆价值434800元,其他固定资产3860723.42元,减去固定资产折旧金额3909436.56元,本单位固定资产净值为1296086.86元,资产总额为1537111.23元。(以2024年12月资产负债表为依据。)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金额共计43500万元,具体为年初预算公用经费(人员定额)30201办公费155000元,年初预算公用经费(车辆定额)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元,人民调解卷宗补贴经费30227委托业务费150000元,普法宣传经费30201办公费50000元。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无。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5年本单位本级基础收入安排为894.18万元,项目收入安排为20万元,共计914.18万元。这些金额将用于

目标1:引导和支持乡镇司法所开展业务工作。

目标2:支持乡镇司法所设施建设,建设智慧中心的法律工作。

目标3:解决了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不足的问题。    

目标4: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公证日常监管,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作用,提升法律服务行业治理水平,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提升法治乡村建设水平。        

目标5:支持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六)项目收入安排情况

项目收入总额200000元。其中:人民调解卷宗补贴经费150000元,普法宣传经费50000元。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收入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收入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9.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11.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收入。

12.对附属单位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收入。

13.“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收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收入;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收入。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赤水市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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