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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信息

来源: 发布日期: 2025-02-13 10:14:58 文章字号:

信息分类 财政预算 发文日期 2025-02-13 10:14:58 公开日期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有效性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赤水市人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赤水市人社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资产情况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明细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赤水市人社局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七、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赤水市人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计划和激励政策;负责引进人才在本市就业的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城镇困难群众脱贫解困工作职责和“三关爱”工作中的关爱农民工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组织编制全市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情况报告,负责全市养老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等工作;按规定做好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及离退休政策规定;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制度;负责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管理,监督实施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负责奖励表彰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负责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统筹实施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负责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

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监管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本部门“放管服”工作及权责事项;结合工作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工作;加大科技投入,加强信息化建设;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赤水市人社局预算含人社局机关(行政单位)及下属一个参公事业单位和三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赤水市就业局、赤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赤水市人才服务交流中心、赤水市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部门人员构成

赤水市人社局及所属参公、事业单位总编制51名,包括行政编制16名(其中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35名(其中工勤编制2名)。实有在职行政13人,行政退休7人;在职事业32人,事业退休7人。


第二部分 赤水市人社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表1-15)


第三部分 赤水市人社局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赤水市人社局2024年初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707.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7.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07.8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8.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02万元。

赤水市人社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额与2024年相比,减少130.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减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赤水市人社局202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707.80万元,较上年减少130.7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7.80万元,占2025年部门收入的100%,较上年减少130.7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2025年部门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2025年部门收入的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2025年部门收入的0 %;事业收入0万元,占2025年部门收入的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2025年部门收入的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2025年部门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2025年部门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2025年部门收入的0%;上年结转0万元,占2025年部门收入的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赤水市人社局2025年支出预算总额为707.80万元,较上年减少130.7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677.80万元,占2025年部门支出的95.76%;项目支出30万元,占2025年部门支出的4.24%。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及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具体为行政运行支出531.84万元,占总支出的75.14%;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1万元,占总支出的1.5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71万元,占总支出的7.87%;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4.33万元,占总支出的3.4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万元,占总支出的0.41%;住房公积金支出52.02万元,占总支出的7.35%。项目经费为单位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产生的专项经费支出,具体为社会保险补贴支出15万元,占总支出的2.12%;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5万元,占总支出的2.12%。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赤水市人社局2025年财政拨款总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707.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07.8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上年结转0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0%。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7.8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8.55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卫生健康支出27.23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住房保障支出52.02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

赤水市人社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2024年相比,减少130.7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赤水市人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707.80万元,较上年减少130.7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67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95.76%;项目支出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4.24%。基本支出中行政运行支出531.84万元,占总支出的75.14%;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1万元,占总支出的1.5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71万元,占总支出的7.87%;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4.33万元,占总支出的3.4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万元,占总支出的0.41%;住房公积金支出52.02万元,占总支出的7.35%。项目经费为单位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产生的专项经费支出,具体为社会保险补贴支出15万元,占总支出的2.12%;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5万元,占总支出的2.1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赤水市人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677.8万元,较上年减少107.1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其中:人员经费624.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2.11%;公用经费53.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7.89%。人员经费包含工资福利支出、其他交通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9.39万元,占人员经费的94.4%,其他交通费用18.66万元,占人员经费的2.9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28万元,占人员经费的2.61%。公用经费包含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3.23万元,占公用经费的99.55%,资本性支出0.24万元,占公用经费的0.45%。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赤水市人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5.5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下降5.4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公用经费。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上年减少0.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赤水市人社局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0.7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赤水市人社局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赤水市人社局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赤水市人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3.47万元,较上年减少1.51万元,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初,赤水市人社局国有资产原值合计589.49万元,较上年减少97.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2.79万元,固定资产477.81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赤水市人社局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15200元,分别是:采购复印纸60件10800元,网络接入服务90000元,黑白打印机2台2400元,邮寄费12000元。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赤水市人社局2025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赤水市人社局2025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0万元,为项目支出预算。(详见附件)

六、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赤水市人社局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为30万元,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产生的专项经费支出。项目为:就业相关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各15万元。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赤水市人社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表.xls


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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