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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日期: 2024-12-27 18:33:25 文章字号:小 中 大
信息分类 | 赤府办函 | 发文日期 | 2024-12-27 18:33:25 | 公开日期 | |
文件编号 | 赤府办函〔2024〕1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市直有关工作部门:
《赤水市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
赤水市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
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全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3〕20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函〔2024〕10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提升县域内卫生健康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目标,通过系统重塑医疗卫生体系和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进一步完善医共体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和高效运行机制,促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管理,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上下贯通、医疗和预防有效融合,让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2024年,医共体决策机制、考核机制和内部行政、人员、业务、财务、药械、绩效、医保、信息等“6+2统一”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初步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到2025年,县域医共体内部和县域医共体之间实现运行高效、服务延续、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发展格局。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达80%以上,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达55%。
到2030年,县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县乡村三级协同支持关系进一步夯实,乡村两级服务水平明显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效益明显提高,医保基金县域使用效能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实施范围
第一、第二医共体牵头医院及其成员单位。
三、重点工作
(一)坚持政府主导,健全医共体管理制度
1.健全医共体决策制度。厘清医共体建设权责利关系,制定政府办医、行业监管、医共体运行三张权责清单。县级医共体工作机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决策医共体建设的规划布局、政策制定、投入保障、人事安排、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认真履行权责事项。加强医共体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好医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2024年,完成医共体建设权责清单和章程的修订和完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2.健全人事编制管理制度。在编制使用、人员招聘、人事安排、职称评定等方面赋予医共体更多自主权。县域医共体工作单位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由县域医共体提名并征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意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医共体内人员编制或人员控制数分类核定,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的原则,统一岗位设置,加强聘用管理。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周转池制度,结合实际推进医疗卫生人才“县管乡用”“乡聘村用”,逐步将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纳入乡镇卫生院职称评聘。到2030年,基本建立落实“县聘乡用、乡聘村用”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
3.健全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统筹平衡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与牵头医院薪酬总量水平的关系,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探索实施医共体内薪酬总量管理。提升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工资水平,单位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全科医生本人基本工资的10%设立全科医生岗位津贴项目单列管理,逐步使其与牵头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探索推进对医共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实行年薪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
4.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医共体资产的统筹管理、监督管理,建立独立设账、独立核算、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落实对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的财政补助政策。落实村医财政定额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补助、一般诊疗费政策,动态调整标准,提高村医收入。2024年,成员单位财务均由牵头医院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
5.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将医共体建设纳入牵头医院绩效考核,与院长(书记)绩效考核挂钩,明确县域医共体年度任务目标和绩效考核指标,引导资源向乡村下沉。市卫生健康局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医共体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医保基金支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以及负责人员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县域医共体要建立健全内部考核机制,考核指标向资源下沉、巡诊派驻、家庭医生签约、成本控制等方面倾斜,合理确定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收入、绩效工资等在成员单位的分配,建立长效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
(二)优化资源配置,巩固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
6.完善整合共建机制。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县域医疗次中心(中心乡镇卫生院)—一般卫生院—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延伸服务点)”梯次带动模式,加快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的共同体。巩固市人民医院与妇幼保健院融合发展创新机制,建立公共卫生机构跨医共体提供服务机制,鼓励建立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等县域专科联盟。鼓励疾控机构、传染病和精神病等专科医院、养老机构及社会办医疗机构主动参与医共体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
7.优化内部管理。坚持县域医共体服务主体定位,逐步实现行政、人事、业务、财务、药械、绩效、医保、信息等统一管理。整合县域医共体现有资源,有序设立一体化管理、人力资源、运行服务、财务管理、药械管理、运营管理、医保管理、信息管理等中心,实行医共体成员单位分类建设,合理确定岗位设置,促进人员合理流动,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要。加强县域医共体内部经济运行分析,严格内审管理,合理控制成本。加强药品耗材管理,实行统一用药目录、统一采购配送,推进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建设县域中心药房,建立缺药登记和配送制度,解决镇村居民用药问题。(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局)
8.促进优质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加强牵头医院临床专科和管理能力建设,提升重大疾病诊疗能力。推动优质资源下沉,牵头医院每年至少下沉1名执业医师(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常年到分院服务,探索建立中高级职称医师定期到分院值守门诊服务制度,其中:下派县域医疗次中心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组团式帮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名,连续服务至少半年。建立医共体内县、乡、村三级疾病诊疗目录,制定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指南。推动乡镇卫生院开设1个标准中医馆和1个临床特色专科的“1+1”模式逐步向“1+N”模式拓展。村卫生室纳入医共体管理,将有条件的公办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村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5年,县域医疗次中心服务能力和辐射带动力明显提升,官渡中心卫生院、长沙中心卫生院基本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服务内涵;到2030年,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建成1个临床特色科室。(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9.提高管理服务质量。统一县域医共体内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标准,强化县域医共体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完善查房、病案管理、处方点评、机构间转诊等工作流程和标准,加强检查检验、疾病诊断质量监测评价。推动公立医院落实总药师制度试点工作,发挥医院总药师用药指导和审核监督的作用,从药品供应、存储、使用、监管等全链条加强县域医共体药事管理。统一县域医共体内医疗、公共卫生、运营管理等信息系统,加强数据互通共享和业务协同,深化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分级诊疗和医防数据融合应用。推进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统一调配使用床位、号源和设备等资源,提高使用效率,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同质化。到2025年,实现医共体内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
(三)创新服务模式,推动医防融合发展
10.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制定完善医共体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做实做细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健全县域医共体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严格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和发热门诊、哨点医院等监测任务,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疫情核实等工作。加强县域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强化牵头医院对基层的指导,提升基层重症、危重症识别和急救能力,畅通绿色转诊通道。探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打包给医共体统筹使用,探索医共体内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11.创新医防融合服务。建立健全医共体与疾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才流动、交叉培训、服务融合、信息共享的常态化协同工作机制,围绕慢病患者、老年人、儿童、孕产妇、重大传染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开展疾病预防、筛查、诊治、护理、康复等一体化服务,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强化临床医生医防融合服务意识,建立医疗处方和健康处方“双处方”制度,把预防融入临床诊治全过程。统筹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的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
12.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签约服务内涵,突出全方位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务,强化政策协同性,健全签约服务激励和保障机制,推进有效签约、规范履约。医共体牵头医院组织医师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行动不便、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确有需求的人群,结合实际提供上门治疗、随访管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健康指导及家庭病床等服务,加强医疗质量监管,确保医疗安全。落实基本药物目录管理等政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医共体牵头医院用药目录衔接统一,进一步适应签约居民基本用药需求,按照长期处方管理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签约慢性病患者优先提供长期处方服务,原则上可开具4—12周长期处方。医共体牵头医院预留20%的专家号源、预约设备检查、床位等医疗资源交由家庭医生管理支配,方便经家庭医生转诊的患者优先就诊、检查、住院,实行一站式服务,减少排队等候次数和时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
(四)强化协同治理,完善医共体支持政策
13.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按上级医保部门安排部署,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有效衔接医共体总额付费和DIP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疗费用增长率、医保报销比例、基层就诊率、县域内基金支出比例、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等指标调度。探索建立结余留用机制,结余资金作为县域医共体业务收入,健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到2030年,基本建立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
14.加强医保医疗医药协同治理。深化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突出改革的关联性和政策的耦合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医保、医疗、医药发展。积极配合上级医保部门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落实一般诊疗费政策,逐步提高县域内医保基金用于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持续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加大医保基金监督力度,锻造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医保基金监管利剑,依法严肃查处各种欺保骗保行为。到2030年,基本建立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群众享实惠、基金保安全、医院获发展”的多赢局面初步形成。(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四、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市卫生健康局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定期召开医共体工作机制会议,研究医共体建设事宜,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面临的重大困难和问题,积极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二)强化监测评价。坚持强县域、强基层,推动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形成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按照紧密型、同质化、控费用、促分工、保健康发展要求,突出乡村诊疗量占比持续提升结果导向,健全县域医共体建设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年度监测评价,加强督促指导,定期调度、分析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积极宣传引导。深入总结推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经验做法,宣传进展成效和先进典型。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凝聚共识,为县域医共体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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