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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日期:2019-06-28 14:13:26 文章字号:小 中 大
信息分类 | 废止文件 | 发文日期 | 2019-06-28 00:00:00 | 公开日期 | |
文件编号 | 赤府办发〔2019〕22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有效性 | 否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赤府办发〔2019〕22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赤水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废止《赤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办法》(赤府办发〔2010〕2号)。
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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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赤水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