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对市人大七届三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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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交议复字〔2019〕23号 签发人:曾祥飞
赤水市交通运输局
对市人大七届三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答复
陈洪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财政“一事一议”硬化路提档升级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财政“一事一议”硬化路是近年来财政部门为解决农村交通基础设施薄弱实施的道路硬化项目。由于资金原因,未同步实施边沟、安保、会车道,并且硬化路面在3米至3.5米之间,存在安全隐患。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财政“一事一议”硬化路应由原实施单位负责解决相应的隐患。
我局已充分考虑财政“一事一议”硬化路项目实施单位为财政局或乡镇政府,无项目资金解决隐患或提等升级问题。我局年初已召开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对财政“一事一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道路进行GPS卫星定位数据采集,统一上报公路管理所进行梳理汇总,争取今年9月上报省公路局纳入全省通村通组公路数据系统,进入系统后省公路局将逐年安排窄路面加宽、畅返不畅、生命防护工程等项目进行提档升级,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交通工作的支持与帮助。
2019年7月3日
(联系人:晏鹏;联系电话:1808420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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