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黄伍霞、田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强化疾控机构建设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强调坚持预防为主,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动员全社会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2021年,国家宣布全面战胜贫困步入小康社会,对卫生健康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近年来,得益于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得到较快发展,疾病预防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2017年赤水市疾控中心整体搬迁至赤水市卫生监督大楼,2020年以来统筹疫情防控九大能力建设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开展能力提升建设,新扩建疾控中心实验室,配置新冠核酸检测、饮用水监测的设备,疾控中心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
赤水市疾控中心为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领头羊、主心骨,具体承担的工作任务多,在应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也暴露出人力不足、设备不精、设备不够等问题。下一步,我市将积极推进疾控机构机制体制改革,加大疾控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和设备更新,加强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切实满足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一、关于“调增疾控中心编制人员核定标准”的建议
目前,根据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赤水市级无调增机构人员编制权限,但市委编办已经同意市疾控中心在全市事业单位编制池中超额使用编制,以解人员不足燃眉之急。
二、关于“破解人才政策壁垒,落实卫生防疫津贴政策”的建议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92号)文件规定,市疾控中心可按照文件规定流程申报符合享受“卫生防疫津贴”人员名单,经卫健、人社、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下一步,我市将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推进疾控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多途径破解疾控人才队伍壁垒。
三、关于“新建赤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的建议
目前,市卫生健康局已将赤水市疾控中心整体新建搬迁项目纳入十四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项目,拟整体搬迁新建赤水市疾控中心规划项目已完成初步选址方案并报请市人民政府研究,选址位于赤水市经开区电子工业园A区南侧,占地20亩,概算投资1亿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项目投入。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赤水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20日
(联系人:陈长均;联系电话:18166959278。)
- 贵州赤水经开区关于赤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第107号建议的答复 2021-12-10
- 贵州赤水经开区关于赤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第69号建议的答复 2021-12-03
- 贵州赤水经济开发区关于赤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第86号建议的答复 2021-12-03
- 贵州赤水经济开发区关于政协七届赤水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答复 2021-12-03
- 贵州赤水经开区对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2021-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