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卫生健康局对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第123号提案的答复
张正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卫生室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赤水市乡村医生基本情况
赤水市下辖11镇3乡3街道,行政村90个、37个社区,常住人口24.70万。全市设置了村卫生室110个,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有1个村卫生室。全市规划配置乡村医生190人。截止2025年6月底,全市实有村医153人,男性村医94人、女性59人,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注册乡村医生在岗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强化村医队伍建设。一是市卫生健康局会同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通知》(赤卫健发〔2020〕12号),明确乡村医生配置标准与工作职责,规范乡村医生人员管理和人事制度,强化乡村医生监督管理,完善乡村医生各项待遇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乡村医生队伍管理体系。二是印发《赤水市乡村医生注册管理实施方案》(赤卫健办发〔2021〕39号)文件,规范新进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三是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落实大学生乡村医生编制保障5名。
(二)提升村医医疗服务水平。分别以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为牵头医院建立两个县域医共体,实行“6+2”管理,选派业务骨干医务人员到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帮扶指导、业务培训、义诊等活动;乡镇卫生院人员派驻到村卫生室开展医疗业务及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基层医生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每年组织全市乡村医生参加省、市、县乡村医生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提升村医专科服务水平。
(三)落实保障村医待遇政策。一是足额保证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报酬。经考核合格的乡村医生,每月定额补助标准为500元/月+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417元/月+年终一次性奖励1200元/人,暨每月平均补助1017元/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按照“年初预拨、季度追加、年终结算”制度和“钱随事走”原则,补助经费兑现不少于40%到村卫生室。二是全市在职乡村医生统一参加基本社会保险。从2020年1月份开始,统一购买在职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由市财政保障。每年市财政承担单位应缴部分约200万元/年。
(四)加强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争取2025年东西部协作资金220万元,拟建设白云乡卫生院分院,建筑面积690㎡。二是争取2025年省级实施乡村振兴健康守护工程资金16.8万元,用于17个村卫生室设施设备更新或房屋修缮。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改善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对原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且群众需求大的村卫生室进行提档升级,科学配置常规日常使用的医疗设备和设施,进一步改善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
(二)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一是多渠道招聘乡村医生,推行“乡聘村用”管理模式,严格落实乡村医生进退程序,充实乡村医生队伍,逐步建设一支稳得住、能干事、想干事的乡村医生队伍。积极争取具有执业医师职称的优秀年轻乡村医生纳入编制管理政策。二是加强村医队伍能力建设。多途径组织开展村医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培训,提升村医服务能力。鼓励村医参加全国执业(助理)医师考试,逐年提高村医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数比例,规范村医执业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