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赤水市7处视频监控执法取证设备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105号令)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结合赤水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决定从2025年11月29日0时起,对辖区7处路口启用交通技术设备抓拍车辆违法停车行为,现特向社会进行公示,后续启用设备将及时进行公示,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互相转告。启用点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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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斛路—文华派出所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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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正街—老车站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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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红军大道—人民西路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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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东正街—人民北路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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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东正街—公园路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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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红河路—荷塘晓月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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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东正街—东后街路口 |
以上路段的“视频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11月29日0时起投入使用,对车辆违法停车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并依法实施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构建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通行环境。
特此通告
赤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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