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赤水市7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105号令)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结合赤水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决定对辖区7个路口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各类违法行为,现向社会进行公示。该批启用的设备将于2026年01月16日00时起投入使用,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互相转告。启用路段设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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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竹都大道—元甲光电东路口闯红灯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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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竹都大道—元甲光电西路口闯红灯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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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红河路—石桥路路口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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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园路—市中医院路口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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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金斛路—丹霞社区路口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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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荷塘路—荷塘晓月路口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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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人民南路—文华办事处(岭南小区)路口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以上路口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按规定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依法实施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构建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通行环境。
特此通告
赤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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