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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 2026-01-30 11:13:4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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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社会组织: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从2026年1月31日起组织开展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5年6月30日前经赤水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此次年检。

二、年检时间

年检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逾期年检系统关闭,不再受理年检。

三、年检内容

重点围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业务活动、财务会计情况、内部建设、接受监督检查情况等进行检查。

四、方式及流程

年检工作按照以下方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完成。

(一)网上填报年度检查报告书

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通过网址:https://npo.guizhou.gov.cn/或百度搜索“贵州省社会组织法人库系统”登录填报年度检查报告书中有关内容。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经登记管理机关初核通过后,打印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叁份)报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并由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同时将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页拍照上传。具体步骤详见《贵州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指南》(附件1)。

(二)拟定结论公示

登记管理机关结合业务主管单位意见、已开展的专项检查、抽查审计以及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2025年检拟定结论并在赤水市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如对公示的年检拟定结论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赤水市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反映。年检拟定结论公示后,如发现存在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

(三)报送纸质材料

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向赤水市民政局社会事务股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年度检查报告书。《年度检查报告书》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打印的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内容完全一致,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章。未脱勾管理社会组织,提供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加盖公章的《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叁份),脱勾管理社会组织,直接报送《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两份);

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五、其他事项

(一)2026年1月30日下午14点30分省民政厅将举行2025年度全省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培训视频会,请各社会组织微信扫码(见附件2)进行观看。

(二)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将按照《贵州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依法列入异常活动名录。

(三)对虚假填报、瞒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联系人:穆廷发,18585317802;何炜伟,0851-23308433

赤水市民政局 

2026年1月28日

附件:1.《贵州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指南》

2.2025年度全省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培训视频会直播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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