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 政务 » 最新信息

赤水市丹江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租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7-02 17:09:28    文章字号:   
分享到: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公司对位于赤水市市中办锦绣社区市中派出所旁生态停车场进行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赤水市市中办锦绣社区市中派出所旁生态停车场,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车位数量21个。

二、招租形式: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有底价竞租,以租金出价最高者获租。

三、承租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承租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四、出租底价及时长:底价为4000.00元/月,每次加价幅度为100元的整数倍;租赁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负责;一个合同周期最长为3年;租金按半年缴纳,逾期15日不缴纳租金的,出租方有权收回该停车场,并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五、招租要求:

1、本停车场用途为小型汽车停车或充电,招租人以现状出租,相关设备由承租人自行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自行安装,不得更改本停车场用途。

2、承租人需保证停车场内的花草树木存活,随时满足生态停车场要求。

3、承租人经营期间不得影响停车场后侧居民楼的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4、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等原因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继续使用的,出租方和承租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承租方投入在本停车场内的相关设施设备按相关要求无条件自行拆除出停车场,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

六、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为4000.00元,竞租报名人应按照招租人指定的账户(户名:赤水市丹江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账号:2336400104000527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水赤天化支行)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结束后,取得承租权的个人或企业组织须在接到招租人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否则招租人将另行招租且不退还竞租保证金。取得承租权并签订租赁合同的,竞租保证金转为租赁保证金。未取得承租权的在竞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租保证金。

七、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竞租者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竞租者为企业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

八、公告方式及报名地点、时间:本公告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官网发布;报名地点为国投大厦1楼丹江公司办公室,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7日9时00分(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九、竞租时间、地点:定于2025年7月7日9时30分,在国投大厦4楼1号会议室举行竞租(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十、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851-22877075

特此公告

赤水市丹江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X

赤水市政府

微信二维码

赤水市政府

微博号

贵州省网上

信访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