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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9-03 09:48:51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小 中 大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文日期 | 2020-09-03 09:48:51 | 公开日期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一、起草现实背景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财农〔2020〕13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金发放管理,精准发放补贴资金。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资金来源。省级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二)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为补贴对象。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补贴依据。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为补贴依据。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全省统一发放标准为44.58元/亩。
(五)补贴方式。由市财政局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汇总数据,通过惠农“一卡通”集中统发到户。
三、重点说明问题
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各村民小组对基础数据进行核实把关,并进行村级公示后上报乡镇(街道)汇总;各村民小组要以每户农户土地确权面积为依据,根据补贴标准计算补贴金额,经农户签字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村委会审核汇总。市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基础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后,及时向市财政局提交发放清册,由市财政局通过惠农“一卡通”集中统发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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