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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日期: 2023-05-23 10:42:57 文章字号:小 中 大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文日期 | 2023-05-23 10:42:57 | 公开日期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关于《赤水市学前教育专项布局规划(2023-2026)》的文件解读
一、规划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依据国家部委、贵州省、遵义市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文件,编制《赤水市学前教育专项布局规划(2023-2026)》(以下简称《规划》)。
二、布局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0〕6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统筹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结构的指导意见》(黔教发〔2020〕25号)、《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发〔2019〕134号)、《遵义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遵义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遵教发〔2020〕7号)等文件为依据。
三、规划期限
2023年-2026年。
四、规划作用
《规划》是我市2023年-2026年幼儿园建设的行动指导,规划范围内幼儿园的保留、新建、改扩建等建设行为需依据《规划》执行。
《规划》以点位控制引导形式对幼儿园布局进行统筹安排,点位为示意位置,作为幼儿园选址建设的参考,具体幼儿园位置需结合土地开发实际情况最终确定。
五、规划内容
紧紧围绕到2023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7%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不低于54%;到202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4.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9%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不低于55%;到2026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不低于55%的目标,坚持育人为本、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布局幼儿园。2023年-2026年新建幼儿园5所(官渡幼儿园、城西幼儿园、城东幼儿园、老城幼儿园、城南幼儿园);已建成的3个小区配套幼儿园投入使用(碧桂园、华融公馆、缇香湖)。
六、保障措施
分别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强化经费投入、强化工作保障4个方面加强对赤水市学前教育专项规划实施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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