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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日期: 2025-11-24 10:10:42 文章字号: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 2025-11-24 10:10:42 公开日期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有效性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为便于理解和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其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1.行业发展需求。当前赤水市物业管理行业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存在物业服务企业“小、散、乱”服务市场良莠不齐、管理制度建设滞后等问题。这不仅影响基层治理效能,也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感与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强化物业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已成为城市建设提质提档的关键环节。

2.现实管理需要。在物业企业准入标准较低的背景下,单靠主管部门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缺乏有效手段,亟需各级各部门形成合力,实现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综合治理,推动行业从自发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同时,为落实《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需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推动各职能部门、街道(乡镇)、社区等切实履行物业管理职责。

二、制定依据

本《实施意见》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及《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三、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创新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各方主体责任。构建“党建引领、业主自治、政府监管、多方参与、协商共建、科技支撑”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街道(乡镇)、社区(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协调运行机制。突出物业服务公益性,培育品牌物业服务企业,打造示范性、规范性住宅小区。全面提升行业整体水平,逐步实现业主委员会“应建尽建”,增强其履职能力。提升业主自治意识,推动遵守法规与管理规约,降低矛盾纠纷,显著提高物业服务社会满意度。

2.具体目标。按照“行业主导、街道主抓、社区实施”原则,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标准化体系。推进物业服务、小区自治、社区托管全覆盖,并根据新建与老旧小区特点分类管理。建立健全“统一领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综合协调”的物业管理工作体系。强化各方主体责任,推进小区规范化、长效化管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频繁出现的难点问题及部门监管“短板”。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包含四个方面,总计29条具体内容:

1.工作目标。明确构建“党建引领、业主自治、政府监管、多方参与、协商共建、科技支撑”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多方协调运行机制。旨在打造示范性住宅小区,提升行业整体水平与社会满意度。

2.组织领导。推动“红色物业”发展。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机制。理顺物业管理中的部门职责。

3.工作措施。规范优化物业管理服务,涉及多项具体条款,旨在提升服务标准与质量。提高业主自我管理能力,强化业主委员会建设与业主自治意识。加强物业设施设备源头管理,确保设施设备从源头得到有效管控。着力化解物业管理难题,针对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4.组织保障。从强化物业管理工作保障的角度提出三个方面具体措施,确保政策落地实施。

五、实施意义

本《实施意见》的出台与实施,将有助于解决赤水市当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通过明确部门职责、加强业主自治、创新管理机制等措施,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物业管理的良好氛围。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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