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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4-23 16:01:34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小 中 大
信息分类 | 赤府办函 | 发文日期 | 2021-04-23 16:01:34 | 公开日期 | |
文件编号 | 赤府办函〔2021〕22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赤水市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4月23日
赤水市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
“减量控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有序,根据全国、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有关会议以及《遵义市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围绕建党100周年交通安保、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扎实抓好事故预防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努力实现“三个明显下降、三个零发生”工作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次数下降10%以上;道路运输事故占生产安全事故的比例降至80%以下。重要节日节点较大事故“零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全年重特大事故“零发生”),为建党100周年、“十四五”开好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组 长:欧阳举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袁泽伦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冯 波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赤水分局、气象局、赤水银保监组、公路管理段、遵赤高速路政执法大队、遵赤高速交警大队、遵赤高速养护应急站、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道交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冯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钟佐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2021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的方案细化、组织实施、督导检查、考核评比及日常工作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参照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督促指导。
三、工作措施
(一)持续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
1.集中清剿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围绕“隐患存量持
续减少、总量持续下降”的工作目标,持续推进“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三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行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每周对源头隐患清零进度和整治效果开展一次数据分析及预警通报,明确重点隐患清单,挂图作战、对账销号。6月底前,要实现“两客一危”重点车辆、校车检验率、报废率达到99%;“营转非”大客车检验率、报废率达到97%;重型货车、挂车检验率、报废率达到92%;农村面包车检验率、报废率达到90%;三轮摩托车检验率、报废率达到70%;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满分学习率达到99%。源头隐患基数大、存量多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制定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清零目标。(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从严强化机动车和驾驶人准入。持续推进机动车查验集中整治,严禁为“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和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办理登记。要充分借鉴“货车登记先称重”的经验,积极探索和创新源头防控措施,全力整治存量隐患车辆。组织对上级部门通报的“大吨小标”重点嫌疑车型以及“非法改装”等突出隐患进行集中筛查,发现违规改装的依法予以查处。(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3.持续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开展重大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要梳理我市挂牌督办隐患路段,对重点挂牌督办农村道路危险路段,明确治理措施、责任单位和治理时限,确保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经组织验收通过后报遵义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公安交管局)销号。开展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摸底排查。要成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目标,按照“应排尽排、不留死角”原则,全面排查、摸清存在公路安全隐患的路段数量和分布情况;二是开展“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建设。要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确保今年至少在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2个交通信号灯、10条减速带以及其它安全设施;三是开展“马路市场”集中整治。综合行政执法、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马路市场”的联合排查并形成长效机制,集中整治、有序搬迁一批存在安全隐患的“马路市场”。(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持续开展城市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4.综合治理行人非机动车事故多发问题。集中排查治理城市道路行人、非机动车死亡事故多发点段,对人行过街安全设施、人行横道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等进行全面排查并制作台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列出2处事故多发点段实行挂牌督办,并拟定治理方案稳步推进治理工作。持续深化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工作,综合治理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创新执法管理手段,加强对快递、外卖等重点行业的管理,系统治理电动自行车乱象,6月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城市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雨棚、不戴安全头盔、乱骑行、乱变道、逆行、闯红灯、骑乘多人,行人随意横穿马路、跨越道路隔离栏、不走人行道、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治理,不断降低城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全面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出行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5.综合治理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问题。要全面摸排辖区内工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以及建筑工地、建筑材料重点源头单位、渣土消纳场地,建立健全基础台账。住建部门要督促建筑工地、工程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联合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加强对工程运输车数据化管理和源头管理。工程运输车违法较多和事故突出的地区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工程运输车涉牌涉证、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充分发挥通行证发放的激励惩戒作用,倒逼企业加强管理,并对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和公示,确保对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形成不间断打击和震慑态势。(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综合治理酒驾醉驾假牌套牌假证严重违法问题。持续深化“零酒驾”创建活动,围绕摸清底数、严管源头、普法宣传、阵地建设、亮点活动等方面,开展“零酒驾”单位、社区、街道创建活动,每月要创建不少于1个零酒驾单位、1个零酒驾社区(村)、1个零酒驾乡镇(街道),并适时向社会公示。“减量控大”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酒驾醉驾事故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挂牌督办,发生酒驾醉驾导致死亡事故的,集中开展为期一周的整治行动;发生酒驾醉驾导致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犯罪行为,开展群众举报套牌违法案件“清零”行动,进一步提升查缉能力和震慑力度,加强网上网下假牌套牌线索摸排,强化溯源追查,严打假牌假证制售窝点。(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持续开展公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攻坚行动
7.大力推进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应用。要持续推动深化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应用,提升重点点位监控设备覆盖率和运行质量。全面推行交通违法分级分类查控机制,以查处严重交通违法为突破口,不断强化对集成指挥平台预警车辆,特别是严重违法预警车辆的拦截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8.大力提升公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推动落实高速公路“三道防线”建设,充分依托主线、匝道卡口开展执勤执法工作,提升精准管控能力。2021年6月底前,高速省际通道完成1处省际相邻服务区执法站建设工作,高速出入口执法站(点)投入使用;2021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省际通道相邻服务区执法站选址建设工作。(责任单位:遵赤高速交警大队)
9.大力加强重点交通违法整治。要以“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以及“营转非”大客车、校车、农用车、拖拉机等车辆为重点,加大对事故多发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勤务安排和执法管控力度,以常态化整治和专项行动相结合,严查严管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酒驾醉驾毒驾、无牌无证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大力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要完善危化品运输常规通行路线、禁限行区域全市“一张图”,建立危化品运输常规路线库,统一危化品运输禁限行规定,维护更新并发布禁限行信息,逐步解决限行时间不一致等问题。紧盯“国省道、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农村道路”四大主战场,同步开展全国“逢5”统一行动日专项整治行动,严管严处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行为,消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建立恶劣天气全链条监测预警处置机制,气象部门要联合各相关部门共同形成监测、预警、管控、发布、处置、反馈、评估等管理工作闭环。完善公安交通指挥中心警情事件信息报送处置机制,规范突发警情事件的信息报送,坚持突发警情事件现场电话报告、事后书面报告原则,将突发警情信息报送工作纳入考核,加强警情事件迟报、漏报责任追究,切实提升警情事件的处置效能。(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持续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
11.积极推动农村交通安全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和《遵义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积极推动《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办法》《遵义市道路交通安全考核办法》《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2021年赤水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方案(试行)》落地落实,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工作机制,破解农村集中出行难题,补齐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短板。(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
12.着力加强农村交通管理力量建设。坚持强基导向,强化城乡执法联动,认真贯彻公安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深化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应用的指导意见》,创新管理理念和方式方法,健全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实体化运行机制,完善经费保障、监督考核等制度,切实用好“两站两员”力量,确保今年每个乡镇至少建设2个一级(或二级)标准警保合作劝导站,已完成建设的警保合作劝导站要根据辖区实际推动,在农村交通安全工作方面真正发挥作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提升攻坚行动
13.持续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加强《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法规宣传力度,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典型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以案释法活动,不断提升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一盔一带”主题劝导日活动,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加强执法劝导巩固安全习惯。(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4.突出开展重点群体宣传教育。深化“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讲“百千万”活动(进百城、进千镇、进万村),提升交通安全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络活动效果。建立精准宣传常态化机制,通过贵州交警微博、微信及贵州交警APP、交管12123平台加大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典型案例的警示推送频次,形成动态警示曝光常态化。(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5.精心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推动警媒融合,在五一、中秋、国庆、元旦、建党100周年等重要节点统筹做好交通法规普及、交警队伍宣传、“两公布一提示”、交通管控措施发布和宣传活动策划引导等工作。积极推进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行政村、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固定式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提示屏,力争在年底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沿线行政村完成“一栏一标语”20%以上,高速公路服务区完成“一屏一海报”20%以上。(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遵赤高速交警大队、遵赤高速路政大队、遵赤高速养护应急站)
(六)持续开展部门协同共治联动攻坚行动
16.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实施联合惩戒,加大对公路超限超载、“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的治理力度,确保每周有整治每月有行动,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全力、打好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战,持续减少道路运输事故在安全生产事故中所占比例,确保今年比率低于80%。(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商务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7.深入开展重点车辆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重点车辆专项整治。深化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依托“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机制和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部署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提升货车、7至9座客车安全技术标准,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每季度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持续整治非法生产、改装、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淘汰“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8.健全完善救援救治长效机制。建立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绿色通道”,采用视频接力、绿波放行、警车带道、摩托车疏导等多种手段,切实保障救护车辆的优先通行权,确保事故危重伤员快速救治。完善与消防部门的联动机制,提高应突处变和快速反应能力,切实发挥应急处置部门协作实效。完善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分工,确保救援工作高效、快速、有序进行。(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9.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联动。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协同开展“交通安全小屋”建设,依托“黔道安”平台,加强“两客一危一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围绕“安全生产月”“一盔一带”“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活动主题,打造一批公益宣传品,策划开展大型主题宣传及警示电影下乡等交通安全公益活动。要会同教育部门联合开展中小学生网络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教育,建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教育作品资源库。(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持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要认真按照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持续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非法营运打击并形成长效机制。紧盯国省道及农村地区、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匝道口、城市及城郊结合部、客运枢纽等重点区域,重点打击大、中型客车跨省长途非法营运、面包车跨区县短途非法营运、拼车包车超员载客违法行为,在执勤执法工作中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核实处理,从严打击。(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遵赤高速路政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安排
(一)发动阶段(2021年4月中旬至4月下旬)。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公安部关于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深入分析研判,细化方案措施,迅速组织发动,全力抓好春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全年交通安全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冲刺阶段(2021年4月下旬至7月上旬)。把做好建党100周年交通安保工作作为今年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推进“六大攻坚行动”,开展区域联合整治、周末夜查、重点车辆整治,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以及农村公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始终保持路面秩序高压严管态势。
(三)提升阶段(2021年7月中旬至10月)。认真梳理建党100周年交通安保工作成效,总结固化经验做法,针对暑期交通出行、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特点,科学调整工作重点和勤务部署,确保干劲不松、力度不减,积极应对防范暑期、汛期、假期“三期”叠加带来的交通安全风险。
(四)总结阶段(2021年11月至12月)。认真吸取全国重大较大交通事故教训,研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控隐患风险,总结交通安全工作经验,分析全市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针对国庆假期客货运输高度集中、秋冬季恶劣天气易发频发、年终岁末货运企业多拉快跑等情况,进一步强化源头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车辆管控和路面严查执法,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年事故预防工作圆满收官。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排部署。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工作谋划,以更高的工作标准、更硬的工作措施、更严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体部署,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工作措施和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分析研判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强化精准防控。要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分析研判制度,提升研判水平,充分考虑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准确把握不同时期所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和各类风险隐患,按照“一类一策、一项一策”原则实施精准防控。要深化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应用,着力提升事故预测预警预防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要严格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深究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原因,充分运用行政、刑事手段和问责措施,压实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交通参与者责任。
(三)强化监督管理。要加大交通安全工作推进力度,推动各部门履职尽责,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紧紧围绕各项重点工作,强化督导检查,切实提高检查密度和效率,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开展跟踪检查考核通报,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任务推进滞后,死亡事故防控超标的,将约谈有关负责人;对因工作不到位导致较大事故发生的,将进行深度调查问责。
(四)强化信息报送。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按时规范报送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进展和重要情况等信息,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高效。贯彻落实情况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邮箱:351331604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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