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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日期: 2013-06-14 00:00:00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小 中 大
信息分类 | 赤府发 | 发文日期 | 2013-06-14 00:00:00 | 公开日期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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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府办发〔2013〕119号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文华大道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市文华大道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一期):黄 强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期):刘晓庆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罗金富 市政协副主席 副 组 长:张小平 市国投公司总经理 蔡良忠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宇 市人民政府国教办副主任 刘华兰 市政协提案委主任 成 员:张宗平 市监察局局长 但凤森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艾吉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林继禄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唐国良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 军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润华 市水利局局长 严永江 市城管局局长 黄良志 市司法局局长 雷 勇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定宏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陈 坤 赤水供电局局长 陈 勇 市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杨劲松 市移动公司副总经理 陈锡莲 文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聂洪才 复兴镇人民政府镇长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组、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组、工程建设审核组。 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张小平 市国投公司总经理 副主任:蔡良忠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宇 市人民政府国教办副主任 刘华兰 市政协提案委主任 汪华清 市国投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王春富 刘智平 雷正权 张正雄 文荣超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华街道国土资源所,由刘华兰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协调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各类会议记录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做好各类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编印工作信息; (二)负责拟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落实市人民政府总体工作部署,负责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工作,向协调领导小组报告项目整体进展情况; (三)负责做好项目实施工作。配合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协调处理项目建设的群工工作,杜绝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四)加强施工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协调,确保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五)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及时落实项目土地房屋征收、搬迁及建设所需资金; (六)完成协调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组 组 长:何贵平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副组长:尹明珠 文华街道人民武装部部长 王昌权 复兴镇人民武装部部长 成 员:刁小红 复兴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许富勇 文华街道国土资源所所长 向登华 复兴镇长江村委会主任 聂兴华 文华街道望城村委会主任 曾远芬 文华街道双龙村委会主任 主要职责: (一)负责土地房屋征收政策的执行和宣传、解释工作; (二)负责应征收房屋、土地、林木调查统计工作,协调电力、通信等地面杆、管、线的拆除、搬迁工作; (三)负责征收、安置协议的签定和补偿费用的审核发放工作; (四)负责做好搬迁户的安置落实和选点建设回迁安置房的相关工作; (五)完成协调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组 组 长:汪华清 市国投公司副总经理 副组长:张建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洪 流 市国投公司总工程师 成 员:刘安明 文华街道办事处经发办主任 刘 政 复兴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中心主任 陈其中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设计室主任 梅 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站站长 蔡 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员 主要职责: (一)坚持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项目建设各种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工程建设优质、安全、高效; (二)负责对施工图的审核,并在工程施工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相关人员对施工图进行会审,做好会审记录,对会审中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解决并制作正式文件,经各方签名或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三)坚持以技术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对每道工序、每个环节、每个结构件在施工前,负责会同施工、监理、设计三方责任主体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图纸要求、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等,并形成文件,列入工程档案; (四)负责审核施工方案,监督项目施工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五)负责审核重要设计的修改和变更,提出意见后及时联系设计单位,下达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 (六)按照施工合同和施工图,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管理,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抓好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对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严格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专检),对不符要求又未处理好的坚决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同时做好检测、检验、隐蔽施工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七)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工程进入关键环节时,要会同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八)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在使用前必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或检定,不合格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对材料没有检验证明的不得让其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九)组织合格工程的现场计量、工程例会和项目专题会,及时检查、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十)负责监督工程实施中沿线挖填边坡的防护、绿化、杜绝破坏环境和做好地灾防治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工程土地房屋征收和建设中的安全、协调和维稳工作,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宣传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避免发生突发性群体事件,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社会稳定; (十二)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题下,督促施工单位加快工程进度。同时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建立健全工程建设施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资料完整、规范; (十三)完成协调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程建设审核组 组 长:石凤华 市审计局副局长 成 员:张建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袁为智 市财政局经建科科长 简正宏 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科长 主要职责: (一)负责在确定范围内对工程预算、决算进行审核; (二)积极、主动地同受审核方联系,收集并分析与被审核的质量体系有关的足以对其下结论的证据; (三)及时向受审核方通报在审核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四)遵守相应审核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保证审核结果客观公正; (五)准确及时报告审核结果; (六)完成协调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3年6月8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市人武部,市法院, 市检察院。 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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