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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日期: 2025-02-21 15:51:11 文章字号:小 中 大
| 信息分类 | 赤府干 | 发文日期 | 2025-02-21 15:51:11 | 公开日期 | |
| 文件编号 | 赤府干〔2025〕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赤府干〔202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驻赤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 敏不再担任赤水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赤水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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